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库存批次周转天数

【资料中的事实】批次周转工作表用生产日期与发货日期计算天数;未发货按今天-生产日期,已发货按发货日期-生产日期。该值与财务平均库存÷耗用计算的库存周转天数不同。

  • 定义:某批产品从生产到发货或统计日的已存天数。
  • 公式:有有效发货日期则发货日-生产日,否则统计日-生产日。
  • 口径:一行一个批次;生产日期缺失不计算,未来日期、发货早于生产须报异常;单位自然日,不混称保质期。
  • 来源:“批次周转”!A2:I23;参考天数匹配“库存周转”!A9:D23。
  • 场景:库存滞留复核;批次数量未自动加总为当前总库存。
  • 常见误用:参考周转天数当安全食用期限;多批次库存未核时直接认定缺货。

【企业明确规定】参考周转表的当前批准版本、供应对象和适用仓库待确认。 【根据资料进行的推断】动态TODAY公式应记录本次统计日,以便事后复核。 【行业通用建议】本轮不新增。

来源明细

来源 位置与业务期间
库存周转表_优化版.xlsx “库存周转”!A6:I24、“批次周转”!A2:I23

关联知识

变更记录

日期 判定 说明
2026-10-28 新增 首轮按主题融合,保留来源状态;未代替企业审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