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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营与稽查标准

未取得审批记录。规范文本存在于稽查部,是否已正式发布并全员执行,待稽查部确认。

一句话:门店日常行为分三类检查——卫生环境、菜品呈现、营销推广;100 分制,S 项独立处罚,连带责任 店长 5 : 店经理 3 : 运营经理 2。

一、检查三类

分类 检查项(示例) 不合格后果
卫生环境 橱窗、售卖台、高压锅、油烟机、门前地面、门头、灯具、水池、抹布、灭蝇灯、前后厅摆放 该类任一项不合格 → 该类判不合格,扣 10 分
菜品呈现 素菜/大肠汤量与油厚(汤 ≥ 2/3、油 ≥ 1cm)、摆盘、浇汤温度、尝菜(猪蹄/鸡爪/猪头肉必尝,摄像头下) 同上,扣 10 分
营销推广 营业期间音响、电视、灯箱、门头灯(18:00—06:00 必须亮) 按稽查表扣分

二、硬性红线(S 项,独立处罚)

以下行为单独处罚,不与常规扣分混算(以稽查评分表 S 项为准):

  • 使用非公司指定渠道食材;
  • 售卖隔夜货、回收货;
  • 篡改效期、标签;
  • 拒绝稽查、阻挠检查;
  • 私自改价、私收款项;
  • 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。

S 项清单以稽查部最新评分表为准,本页只做提示。原件:10_原始素材/asset/稽查部/。

三、处罚与申诉

项 规则
连带责任 店长 : 店经理 : 运营经理 = 5 : 3 : 2
直营申诉 店经理 → 运营经理 → 总经理
加盟申诉 加盟商 → 区域经理 → 总经理
联系方式 总经理 马启明 15956653279;运营经理 王安林 13856991451;区域经理 余庆 13155128827

电话仅限内部稽查申诉使用;对外文件引用前重新确认在职状态。

四、稽查节奏(建议,待确认)

频次 动作 执行
每日 门店早晚自检(表上墙) 店长
每周 区域抽查 1 次 运营经理
每月 全部门店覆盖 1 次 稽查部
每季 飞行检查 + 食品安全专项 稽查部 + 总经办

五、与其他页面的关系

  • 产品制作标准见 工艺与SOP;
  • 门店日常经营行为规范条款见原件;
  • 违规处罚金额、扣款方式以合同与稽查制度为准,本页不写具体金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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